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信宜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2025-2026年信宜市人民法院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编号:QMX2025-05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服务期 |
1 | 2025-2026年信宜市人民法院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 990000.00 | 1年 |
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执行标准:详见“采购需求书”部分。
(2)投标人应对项目中的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证书。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请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备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核对)。
3、《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四、磋商文件公示/下载:现对磋商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5月08日至2025年05月14日。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信宜市中兴六路67号七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http://www.maomingqi.com/)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05 月 19 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宜市中兴六路67号七楼
七、开标评标时间: 2025 年 05 月 19 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信宜市中兴六路67号七楼
九、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在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maomingqi.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七、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人:信宜市人民法院 |
联系人:周小姐 | 联系人:谢先生 |
联系电话:0668-8888025 | 联系电话:0668-8896028 |
联系地址:信宜市中兴六路67号七楼 | 地址:信宜市迎宾大道南 |
邮编:525300 | 邮编:525300 |
茂名启明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07日